2008年10月27日 星期一

死靈師--紙(後記)

時間: Sat Jan 4 04:00:13 2003

後記:

這是我高中畢業封筆一年,於2002/10/17日生日後一天開始寫作的小說,整篇小說的靈感說起來實在突然。某個禮拜五,我在捷運公館站準備轉車回家時,腦中突然想起以前有本國人漫畫叫「摺紙戰士」,想起裡面利用古代遺留的摺紙可以拿來化身戰士,保衛地球,想想十分有趣,腦中突然浮現了一個女孩騎在一頭她「摺」出來的黑豹背上疾行的畫面,從這時起,「紙仙女」這個角色誕生了。

後來的兩天睡覺時,腦中都會不斷上演接下來的情節,基本上就是紙上篇的內容,不過最後的劇情設計成紙與一名青年私奔,然後在下篇來到阿馬空小屋。

但是那時對接下來的劇情完全沒有概念,直到一天幻想時想起一個弔詭:「如果那個女孩的能力消失了,從雲端被踢到地獄,那種感覺又是如何?」

當晚,整個劇情全部改觀,現在的版本就出現了。

當初的中心概念其實是想表現:「人物被物化」這個概念,藉由人人唾棄的一個民族來象徵人對他人刻板印象所表現出來的舉動,但如今看來反而變成了一個自私的人與一名弱女子從對抗經成長到和解的故事了(一笑),當初想表現的主題一敗塗地,完全沒有表現出應有的「力度」與「反思」,故事也寫得亂七八糟,慘不忍睹。

綜觀以前與現在寫出來的小說,我個人認為我是越寫越退步了,說不定多寫幾本就反璞歸真也說不一定(再笑)。但是沒關係,人就是要越挫越勇,寫得不好沒關係,只要自己覺得在寫作中對得起內心自訂的標準,能夠吸取前一部經驗中的優點,以重修為手段改正作品的缺點,我相信總有一天必能寫出更令自己滿意的作品。

不過這個目標也許一輩子也達不到,畢竟,自我期許總是比當下實力要高一些,要不然「完美」這兩個字是幹啥用的?

再來談談一些瑣事。

動筆的一年前剛好遇上娜莉颱風水淹台北城,在那時由於發生了某些事,還有接任某線上遊戲的管理者,再加上搬進宿舍不利寫作(沈澱寫作情緒需要的是孤獨),所以一整年完全沒有寫過任何一字小說。

那時,由於生活壓力漸增,漸漸有些恐怖的念頭出現,例如搭捷運時,我總會想起以前看過的「完全自殺手冊」有介紹過的「火車死法」,聽說在火車頭到月台的一瞬間縱身下跳,整個月台都會被你噴出來的血霧染紅,靠,當我在捷運進站時還真的蠻想試試看這種死法,每次月台的紅燈亮起時我總得轉身背對捷運列車,克制我往前跳進鐵軌的衝動。

那種念頭真的很恐怖,至今回想起來餘悸猶存,想是那時生活壓力太大又沒有發洩窗口使然。總之,那一年真是過得有夠給他不快樂。

後來,在一個偶然的機會下,我重新找回那股「用筆桿說故事」的衝動,義無反顧打開電腦,打開文書軟體,在僅有些許準備的情況下開始寫這篇故事。

直到那時我才想起來,我是為了小說而生的人,我一輩子的熱情注定奉獻給這個可愛的幻想(Fantasy)小姑娘,一整年的分離根本就是一種酷刑!

是的,只有敲鍵盤、拿原子筆寫作才是我的歸宿,在這裡,我找到了宣洩的目標和生存的價值。

寫一本小說是很孤獨的,尤其是刻意不將小說逐日貼在當下大行其道的網路文學站上,得不到任何讀者的支持,更是恐怖的酷刑,因為你根本不知道這樣寫好不好,說不定當時寫得感動要死的橋段,等放在網路上後卻乏人問津,連修改路線的機會也沒有,唯一讓人評斷的時刻,就是整本小說完成,攤在陽光下給人踩的那瞬間,所有的修正,只能在重修時一次解決。

但,這也是考驗自己的最好時機。寫作者永遠是孤獨的,不管讀者有多少,評論有多少,寫作時絕對沒有第三隻手幫你執筆,套句李潼先生的話,就是:「一張桌,一盞燈,一雙手,一枝筆,一顆心。」如果無法忍受書桌的孤寂,而老是顧念讀者的想法,那這就不叫文學,叫商業。商業作品通常只能「活」個一兩個月,之後就壽終正寢,為人遺忘。只有始終堅持「不為讀者的喜好而寫」才能寫出令作者自己滿意,令讀者念念不忘的好作品,因為隨波逐流者終究為江濤所淘汰。

但是,寫作依舊是痛苦的呀!有誰能想像,我為了萱寶網友的一句「不夠身歷其境」而輾轉反思了十幾天,只為了想出如何將小說人物中的感受確實表達在紙上;為了體驗在山中逃難的情景,在無路的樹林中來回穿梭;為了體驗山野的壯美,在階梯上遙望山色呆坐許久?

創作中的思慮是痛苦的!當你腦中想像的絕佳場景寫出來完全變個樣時;當你以為已經成長了一個幅度,信心滿滿踏出時卻發現第一步就撞到極限之牆;當你高興貼出文章,卻發現沒半個人理會你時,這豈是一個「絕望」可形容的?

除了那股「最初的衝動」之外,還有什麼能夠支撐自己的活力與衝勁?

朋友,就是朋友。作者寫作為的不是讀者,而是「知己」。所謂以文會友就是這種意思,當你將作品傳給朋友閱讀時,能有一個人與你交流、提供意見時,這是身為作者最幸福的時刻。

但這也是我不願在寫作時於網路上公開張貼的原因,凡一名作者張貼作品,而且有一定人氣,必有所謂「親衛隊」的出現。親衛隊除了少數能夠理性看待作品的知己之外,其餘都是看熱鬧圖享受的泛泛之眾,他們唯一的作用就是拍作者的馬屁,還有驅趕所有稍微嚴厲的評論(亦可稱焚書)。

拍馬屁讓作者變成聽話的驢子,焚書讓作者失去進步的階梯。再鋒利的刀子浸在蜂蜜裡也會生鏽,再好的故事在一堆人吱吱喳喳的影響下也會變濫俗。一個能追求超越自我的作者,都應當視嚴肅的評論為最珍貴的瑰寶,而給予褒獎的評論一個微笑。

作者的快樂有兩種,一種是被稱讚的快樂,這種快樂來得快(貼出文章的幾天內),但也消失得更快(貼文的幾天後),另一種是感受到自我突破所帶來的進步,那種喜悅才是寫文真正的碩美果實,因為你能確實感受到今日之我超越昨日之我的成就感,你能把以往困擾你的痛苦踩在腳下,迎接更大的挑戰,這感受不是用筆墨可以直書的,堪可比擬的大概只有一句話:「我是強者!」

是的,那一瞬間,我就是超人。

這才是寫作的意義。寫作的第一動因如果是金錢或名聲,我保證你會活得很痛苦,寫得更痛苦。寫作為的是抒發那股衝勁和理想,雖然寫的過程一定痛苦,但你會活得很快樂,因為那時你才會覺得「我活過,我曾經存在」。

一個人兩年內會將全身的細胞汰換一次,那,你能用什麼證明「兩年前的你與現在的你是同一個人?」
一個人頂多只能活一百歲,你大去之後,還能留下什麼東西向未來證明你「曾經存在」?

就是文學,文學就是向未來吶喊「我存在」。

死靈法師的哲學中,一個人是否「活著」,端看是否還有人想念他,供給他與這個世界的聯繫之線。所以一個作者的文學遺著,就是他藉此永生不死的依憑。

只要你能寫出憾動人心的作品,讓後人永遠知曉,你就是不朽者。


最後要告訴所有我的朋友,我Neversay回來了!

2 則留言:

米蟲哥吉拉的窩 提到...

現在重新看後記,我怎麼不記得你封筆那年有跟我說過你生活痛苦...(哎?等等,難道那時候我還不認識你嗎?)我還保留有當初對於紙的感想,然後稍微看了看,發現你那時候好像有寫新版本?但是新版本的結局我這裡可能也沒有了......(應該吧?)

Peachwa & Neversay 提到...

我沒有寫新版本喔,只有一個新版本的大綱,例如那邊該怎麼寫,那個劇情要加上之類的註解,可是那些都不重要,因為要改啥東西都已經記在我腦袋裡了,我發現那些遺忘的東西其實要靠重新閱讀來重啟,身為一個作者,哪些劇情要怎麼改其實已經深深烙印在我腦袋,只要看到那個劇情就會自動想起。